资源税法实施后对开封市影响较大的有地热其他粘土等税目

导读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7月31日通过了《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河南省资源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》,

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7月31日通过了《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河南省资源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》,具体适用税率按《河南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》执行。地热资源作为国家的战略储备资源,因处于地下深层承压区,消耗后难以回补。资源税的实施体现了中央对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,有利于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。

资源税法实施后,对开封市影响较大的有地热、其他粘土等税目。按照新政策规定,为了调节和抑制过度取用地热,合理、节约使用地热资源,同时,保持地热资源税税率与严重超采区取用地下水资源税的税率相当,将现行地热资源税税率市区8元/立方米、县5元/立方米,统一调整为消耗型税率12元/立方米,采灌平衡型税率1元/立方米。